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法定抵销的规定是什么
导读:
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法定抵销的规定是什么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一)清偿主体1、清偿人2、清偿受领人(二)清偿的标的1、部分清偿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抵销的效力不以被抵销一方当事人的同意为必要。债务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品质相同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但被动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可适用抵消。那么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法定抵销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法定抵销的规定是什么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一)清偿主体1、清偿人2、清偿受领人(二)清偿的标的1、部分清偿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抵销的效力不以被抵销一方当事人的同意为必要。债务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品质相同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但被动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可适用抵消。关于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法定抵销的规定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法定抵销的规定是什么
债务清偿的构成要件
(一)清偿主体
1、清偿人
2、清偿受领人
(二)清偿的标的
1、部分清偿
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2、代物清偿
(三)清偿期、清偿地、清偿费用
法定抵销的规定
法定抵销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时任何一方作出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使相互间相当数额的债务同归消灭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抵销权在性质上是形成权抵销的效力并不自动发生须抵销权人向对方当事人为抵销的意思表示。抵销的效力不以被抵销一方当事人的同意为必要。用来抵销的债权是抵销人的债权称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对方当事人的债权是被抵销人的债权称为被动债权。
债务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品质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
以下属于不得抵消的情形
1、主动债权(即行使抵消权一方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其债权人不得主张抵消。但被动债权(即行使抵消权一方的对方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可适用抵消。
2、第三人的债权即使第三人同意也不得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