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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能否用于清偿债务

陈宗琼律师2021.09.17218人阅读
导读:

征地补偿款由谁出?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时,要对被农村经济集体进行补偿的,而具有本村成员资格的村民,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的,而怎样分配由全村村民按民主程序确定,那么征地补偿款能不能用于清偿债务?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征地补偿款能否用于清偿债务

征地补偿款分配给村民后,是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村民可以用于清偿债务。征地补偿款未经全体村民或者村委会确定的,不得私自用于清偿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农民自己开荒的土地如果被征收,可以得到补偿吗

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一般补偿会有三个项目。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这三个项目的补偿,都是针对具有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来的,补偿金额的多少是根据被征收的承包土地面积大小来决定的。也就是说,这几项补偿都是针对农民承包土地来进行补偿。而私自开垦的荒地一般都不属于农民的承包地,所以如果自己私自开垦的荒地,是很难拿到补偿的。通常来说,荒地一般指的就是“四荒地”,包括荒沟、荒滩、荒丘、荒山。应该说,这些土地大多是村集体土地,并不属于个人所有。

既然不是个人所有的土地,如果自己私自开垦出来,那也还是村集体的土地。通常,如果开垦的面积不大,或者是说牵扯的利益不是很大,一般也不会有人去阻扰。但是如果牵扯到像征收补偿这样巨大的利益时,每一个村民都无法淡然的面对。

因为上面说到征收补偿是针对有承包合同或者有确权证的土地来说的。如果没有承包合同或者土地确权证,即便是你开垦的,那这个补偿可能跟你也没有多大关系。最多可能就会给一点青苗补助。像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肯定是不会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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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的有关规定为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该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质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水田征地补偿款能否继承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水田征地补偿款能否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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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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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物多保的,如果是设定了多个抵押权,则应当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优先受偿,如果都办理了抵押登记,则按照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顺序清偿,之后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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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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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关于企业清偿债务你知道多少

    内容:如若发生债务纠纷,在此基础上以法律途径为根本维护自己追债人权益。在实际运作中,债务纠纷的问题很多,情况较为复杂,多是由于约定之初双方对彼此情况不甚了解所产生的,当然也有在合同确定后实际运作中出现意外原因导致的资金链短缺,不仅仅是对个人就算是对深圳讨债公司来说也有种种问题存在,出现类似情况切忌冲动私了,应走法律途径解决。那么关于企业清偿债务你知道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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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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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改制应按下列方式清偿债务:1、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应承继原企业债务;2、公司分立后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连带债务;3、企业出售后买卖双方对原有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就从约定,否则原有债务就由买受人承担;4、其他债务清偿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公司资金不够清偿债务会涉及股东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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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公司资金不够清偿债务会涉及股东个人财产吗

    内容: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那么公司资金不够清偿债务会涉及股东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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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刑法第382、383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足5000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属村民自治组织,故村干部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村干部在“依照法律从事公务”过程中亦可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该类公务是指:(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干部从事上述公务过程如侵吞公共财物,即构成贪污罪。
  • 夫妻约定债务对外有效力吗,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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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夫妻约定债务对外有效力吗,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咋办

    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咋办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放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这些规避债务的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夫妻约定债务对外有效力吗,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咋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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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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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并不代表可以免除清偿债务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债务由夫妻双方来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来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如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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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如何清偿?

    内容: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各债权人的受偿顺序对债权人可谓利害攸关,受偿顺序在前的可能全部债权得到清偿,而受偿顺序在后的债权人只能部分受清偿,甚至全部债权都得不到清偿。因此,不能简单的按照申报债权的先后,或者债权到期的时间等确定清偿顺序。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已在遗产上设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债权,应当优先以该担保物(遗产)予以清偿,如还有剩余的价值时,才能用以清偿未设定担保物权的普通债权。如果遗产不能使全部普通债权受偿时,应由债权人按普通债权数额所占剩余遗产的比例受偿。那么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如何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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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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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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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该房屋不是贾某、林某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该房屋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即使贾某全家在该房屋中居住,其房屋面积也远远超过我国目前城乡人均3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面积,并且贾某全家已外出多年,并未在该房屋中居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可予以执行。因此,对于贾某家的这栋住房可以进行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
  • 能否用死亡赔偿金清偿债务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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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能否用死亡赔偿金清偿债务

    内容:能否用死亡赔偿金清偿债务可以的,但需要得到死亡赔偿金拥有者同意。首先,从遗产继承的角度理解死亡赔偿金。以上可以看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这些都是有悖于立法上设立死亡赔偿金的目的的。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上来分析。对此,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未来可得利益的损害赔偿,而是对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那么能否用死亡赔偿金清偿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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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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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继承清偿债务纠纷案件,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律规定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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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遗产继承清偿债务纠纷案件,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律规定

    内容:人死了债务由谁承担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只在遗产部分内承担清偿义务,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律规定1、法律主观: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同时法律规定,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诉继承人承担_偿的,最高院判决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案由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如债务人死亡,欠款尚未还清的,债权人可以将遗产继承人起诉,要求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4、法律主观:欠款人死了债务该由继承人偿还,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林艳英律师
    2023.11.2133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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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死亡如何清偿债务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债务人死亡如何清偿债务

    内容: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债务的灭失。也就是说,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可主张权利追回借款。

    龙珊律师
    2022.04.0391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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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内容:如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期间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其应告知法院或债权人法院亦可通过提存等方式保全该债权。在没有征得法院或债权人同意其履行前次债务人对此应负有忍受义务。那么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4101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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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债务的处理问题 存货清偿债务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关于债务的处理问题 存货清偿债务是什么

    内容:债务的处理真的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比如说还款方式,短期的和长期的还有区别,关于债务的处理问题你了解的有哪些呢?关于债务关于债务的处理问题通常情况下,采用短期进行还款的方式,你将快速消除债务,并且以相对较低的利息和成本利率进行支付。例: 2001年1月1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含税价为105 000元。201年 7月 1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红星公司为转让的材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00元,深广公司为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500元。那么关于债务的处理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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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41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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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

    内容:补充连带主义的规定,强调了合伙事业的团体性,界定了合伙财产与合伙人个人财产的范围,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债权,又公平合理地解决了合伙人的债务承担,从理论上讲,我国法律规定补充连带主义是科学的。那么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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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款能否用于清偿债务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征地补偿款能否用于清偿债务

    内容:征地补偿款由谁出?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时,要对被农村经济集体进行补偿的,而具有本村成员资格的村民,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的,而怎样分配由全村村民按民主程序确定,那么征地补偿款能不能用于清偿债务?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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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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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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