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
导读: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一、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一)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方式书面复核申请。(四)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复核途径是行政监督的一种能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一、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一)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方式书面复核申请。(四)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复核途径是行政监督的一种能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
一、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
(一)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方式书面复核申请。
二、受理复核的时间和处理
(二)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方式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方式(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四)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次数以一次为限
(五)结论
(1)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4)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复核途径是行政监督的一种能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