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后未达成协议,能再次调解吗

导读: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一规定赋予了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选择权。现实中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均会申请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协调。该说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警部门必须进行调解的必然行政行为为依据。又如民事协议说该说认为交通事故不仅侵犯受害方的人身权而且侵犯了身份权。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应适用民法典应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故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是具有特定身份关系的民事协议。那么交通事故调解后未达成协议,能再次调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一规定赋予了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选择权。现实中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均会申请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协调。该说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警部门必须进行调解的必然行政行为为依据。又如民事协议说该说认为交通事故不仅侵犯受害方的人身权而且侵犯了身份权。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应适用民法典应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故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是具有特定身份关系的民事协议。关于交通事故调解后未达成协议,能再次调解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调解后未达成协议,能再次调解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一规定赋予了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选择权。交警部门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机构在主持调解民事赔偿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现实中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均会申请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协调。
但因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这类调解协议的性质及效力问题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故而认识不一。如行政调解说该说认为调解中加入了交警部门的行政行为因素故带有行政调解的性质。该说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警部门必须进行调解的必然行政行为为依据。又如民事协议说该说认为交通事故不仅侵犯受害方的人身权而且侵犯了身份权。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应适用民法典应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故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是具有特定身份关系的民事协议。
另外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也可以自行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