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刑事赔偿
导读:
2、赔偿的范围不同刑事赔偿范围是基于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而产生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如错误的刑事拘留、错捕、错判、刑讯逼供或者在刑事程序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而行政赔偿的范围则是基于各类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一共是分了三类,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行政赔偿还包括司法赔偿,主要是根据应该尽赔偿义务的主体不同而进行的分类,下面本篇文章为大家分享了关于“如何申请刑事赔偿?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区别”的内容,欢迎阅读。
如何申请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与复议机关同级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
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
(1)如果有两个赔偿义务机关,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或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刑事赔偿复议程序:
这一程序不适用于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况。
(1)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2)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内或自复议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
3、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
(1)设置: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置赔偿委员会,赔偿委员会由3至7名审判人员组成。
(2)管辖:刑事赔偿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管辖,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的,则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管辖。
(3)处理程序:是一种非诉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内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为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区别
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
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赔偿的范围不同
刑事赔偿范围是基于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而产生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如错误的刑事拘留、错捕、错判、刑讯逼供或者在刑事程序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而行政赔偿的范围则是基于各类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3、赔偿程序不同
刑事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但不得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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