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导读:
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那么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关于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与残疾赔偿金的关系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是否影响残疾赔偿金的总额实践中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只要有伤残等级就得赔偿20年因此得出的结论是一级伤残和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是一样的。其实从条文含义就可以看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赔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
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适用问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差异导致残疾赔偿金的数额的明显差异在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是否是以死者户籍来区分适用的是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实践中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笔者认为以户籍来定标准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司法解释的原意。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残疾赔偿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理论确认残疾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损失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笔者认为以受害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四、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处理
如果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受害人需向法院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五、交通事故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支付的斟酌因素
前面我们说到在司法实践中残疾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为依据伤残等级按照100%至10%分别计算是否是绝对按照这样的方式计算呢这就要考虑残疾赔偿金支付的斟酌因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受害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高或伤残等级抽象百分比高但是伤害对其职业毫无影响如娱乐场所售票员腿部伤残对其收入没有影响或者受害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低或伤残等级抽象百分比低但是伤害对其职业影响大如模特因脸部擦伤而被迫改行这时候就得适当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以达到相对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