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追偿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追偿1.商业险分责任比例而交强险不分责任比例只分有责无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而且势必会增加保险经营成本提高保险费率从而让守法者为违法者的行为买单这既不利于体现公平性原则同时也会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必将给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追偿1.商业险分责任比例而交强险不分责任比例只分有责无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而且势必会增加保险经营成本提高保险费率从而让守法者为违法者的行为买单这既不利于体现公平性原则同时也会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必将给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追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追偿
1.商业险分责任比例而交强险不分责任比例只分有责无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通过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赔付并不按责任大小而只分有责与无责进行限额赔付即只要有责就在交强险有责分项限额内赔偿第三者损失无责就在交强险无责分项限额内赔偿第三者损失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再按照双方的事故比例在商业险项下进行赔偿。
2.抢救费用不应判决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1万元属于保险公司自愿行为对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追偿的主张不予不支持。笔者认为法院判决明显不妥具体分析如下
为维护受害人的利益使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救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一)款已经明确被保险人醉酒情况下造成受害人损害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发生的抢救费用在医疗费用限额内具有垫付义务。由此看出保险公司垫付行为并非保险公司自愿行为因此法院应该支持保险公司追偿诉求。
法院在减轻醉酒驾驶赔偿责任的同时无疑是在放纵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其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而且势必会增加保险经营成本提高保险费率从而让守法者为违法者的行为买单这既不利于体现公平性原则同时也会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必将给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