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导读: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38元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20371元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598元⒋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07元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那么2014年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38元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20371元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598元⒋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07元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关于2014年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38元
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20371元
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598元
⒋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07元
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