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替人担保可否直接被执行担保人财产
导读:
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案外人张某向交警大队出具了一份担保保证书内容保证被告陈某不阻碍、逃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传唤、复议、审理和执行。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综述法院不能裁定执行担保人张某的财产。那么交通事故替人担保可否直接被执行担保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案外人张某向交警大队出具了一份担保保证书内容保证被告陈某不阻碍、逃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传唤、复议、审理和执行。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综述法院不能裁定执行担保人张某的财产。关于交通事故替人担保可否直接被执行担保人财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
2012年10月23日付某驾车撞上骑二轮摩托车的汪某事故造成汪某伤残三级。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案外人张某向交警大队出具了一份担保保证书内容保证被告陈某不阻碍、逃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传唤、复议、审理和执行。如不履行担保义务被告李某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汪某出院后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汪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付某赔偿给汪某共计173524.74元。在执行过程中因付某下落不明汪某要求法院执行担保人张某的财产。
分歧
对可否直接执行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存在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可以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既然担保人提供了担保就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当然可以执行其财产。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担保发生在案件审判之前交通事故处理中既不属于案件审理中的担保也非执行担保既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5条的规定也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9条、270条的规定。不能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认定案外人张某向交警大队出具的担保保证书的性质。可以肯定的是该担保发生在公安机关处理该起交通事故中既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亦不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所以该担保既不属于案件审理中的担保不适用该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以财产作担保的应提交保证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书。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所以该担保既不属于执行担保不适用该两条的规定。综述法院不能裁定执行担保人张某的财产。
另外该担保属于民事担保还是行政担保存在疑问笔者认为该担保属于行政担保。担保人张某是在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向公安机关提出人保保证的其出具的担保人保证书的内容是“保证被告陈某不阻碍、逃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传唤、复议、审理和执行。如不履行担保义务张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担保人保证书的内容来看张某的保证是行政人保保证而不是民事人保保证因为其保证的内容与行政人保保证的内容完全一样。从担保人保证书的主体来看保证人是张某被保证人是肇事者付某第三方是公安机关而不是被害人(债权人)汪某。在这三方当事人之间保证人、被保证人与第三方公安机关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从担保人保证书中保证人的保证行为来看保证人的保证行为是保证被告付某不阻碍、逃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传唤、复议、审理和执行。而不是保证第三人张某对损害结果履行赔偿责任因为这与担保法第65条的规定不一致。从担保人保证书中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来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如保证人不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张某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的法律责任不是担保法规定的负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责任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第二款都对保证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第二款的规定保证人不履行担保义务可能会承担3000元以下的罚款。既然该担保不属于民事担保法院当然不能裁定执行担保人张云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