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检验鉴定要多久
导读: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限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有权暂扣肇事车辆进行检验但是不能滥用这种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那么交通事故中检验鉴定要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限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有权暂扣肇事车辆进行检验但是不能滥用这种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关于交通事故中检验鉴定要多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限
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有权暂扣肇事车辆进行检验但是不能滥用这种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二)委托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