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避让停路边的车辆发生事故谁担责
导读:
韩某出院后认为事故责任全在魏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魏某某赔偿各项损失近20000元。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原告驾驶助力车因避让被告驾驶的手扶拖拉机而撞上瓦堆受伤原、被告对此次事故发生均无过错但事故的起因系原告避让被告驾驶的车辆所致故被告应对原告的各项损失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法律解读在交通事故中因为避让对方车辆造成事故应该按事故的形成原因和各方在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决定事故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主要责任方驾驶人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因避让停路边的车辆发生事故谁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韩某出院后认为事故责任全在魏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魏某某赔偿各项损失近20000元。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原告驾驶助力车因避让被告驾驶的手扶拖拉机而撞上瓦堆受伤原、被告对此次事故发生均无过错但事故的起因系原告避让被告驾驶的车辆所致故被告应对原告的各项损失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法律解读在交通事故中因为避让对方车辆造成事故应该按事故的形成原因和各方在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决定事故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主要责任方驾驶人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因避让停路边的车辆发生事故谁担责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首先停路边的车应该是不存在避让不及时的问题除非自己本身车速很快这肯定是自己的全责。如果是紧急避让则要看具体情况。
案情简介
5月7日16时19分江苏省沭阳县居民韩某驾驶助力车在村路上由东向西行驶时因避让由西向东左转弯行驶的魏某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韩某不慎撞在堆放在道路北侧路下的瓦上致助力车损坏韩某受伤。韩某伤后被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L6椎体骨折”韩某共住院43天支出医疗费14339.32元其出院医嘱为“继续石膏固定继续休息调养3月”。该起事故经交警队认定不属交通事故。韩某出院后认为事故责任全在魏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魏某某赔偿各项损失近20000元。被告魏某某辩称原告受伤系其自己不谨慎驾驶所致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原告驾驶助力车因避让被告驾驶的手扶拖拉机而撞上瓦堆受伤原、被告对此次事故发生均无过错但事故的起因系原告避让被告驾驶的车辆所致故被告应对原告的各项损失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原告韩某的医疗费14339.32元、误工费2128元、护理费68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74元、交通费300元共计18229.32元由被告魏某某补偿5469元。宣判后被告未表示上诉。
法律解读
在交通事故中因为避让对方车辆造成事故应该按事故的形成原因和各方在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决定事故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事故责任划分
责任的判定是根据谁违反了交通法的通行规则就是谁的责任双方都违反了通行规则的话双方责任谁的过错更严重谁主要责任过错一样同等责任。因为避让对方车辆造成事故的表述过于模糊如果对方是逆行自己正常避让对方全责如果自己有避让不当的情况或者本身按交通法己方是应当让行方那么己方责任大。责任划分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交警划定。
二、法律责任承担
1、行政处罚。如果存在避让不当、超速、超载等情况可由交警视情况进行行政处罚。
2、赔偿责任。根据责任划分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如果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主要责任方驾驶人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