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的时间规定

导读: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有哪些时间规定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做出复核结论。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的时间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有哪些时间规定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做出复核结论。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的时间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有哪些时间规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做出复核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