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应赔偿第三者责任
导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应赔偿第三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应赔偿第三者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应赔偿第三者责任
1、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符合理赔条件的超出交强险理赔限额后由第三者责任险在限额内赔偿。
2、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应赔偿第三者责任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