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不平等
导读:
甲发生交通事故致D死亡同时甲伤残。经认定在各自的交通事故中甲乙都各负主要责任。有关司法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不平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甲发生交通事故致D死亡同时甲伤残。经认定在各自的交通事故中甲乙都各负主要责任。有关司法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不平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例甲为A公司的司机。乙为B个人雇佣的司机。甲发生交通事故致D死亡同时甲伤残。
乙也发生交通事故致E死亡并致自身伤残。
经认定在各自的交通事故中甲乙都各负主要责任。
本来两者情况完全一样赔偿情况也应相同。但只是因为甲是公司的劳动者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乙是个人雇佣的司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十一条导致在赔偿上出现天壤之别。
甲不但可以按照工伤的标准得到A公司的赔偿还可以得到对方的赔偿就是说可以得到双份赔偿。而甲给对方D造成的损失完全由A公司赔偿自己不用支付分文。
而乙则只能选择要求向雇主B索赔或是向对方索赔只能得一份赔偿。而且对对方E的损失还要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不公平的是乙的雇主B还可以以重大过失为由要求乙赔偿自己的损失。
同是司机一个得双份赔偿一个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关司法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