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起诉
导读:
依据该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都要求当事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书不提供该认定书的不予受理。但是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上述规定进行了修正。与办法相比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显淡化了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该机关所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要证据”。如果责任方不履行义务则受害方可以依据协议书要求交通事故认定部门进行认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那么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据该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都要求当事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书不提供该认定书的不予受理。但是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上述规定进行了修正。与办法相比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显淡化了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该机关所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要证据”。如果责任方不履行义务则受害方可以依据协议书要求交通事故认定部门进行认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关于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起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2004年5月1日之前依据的是国务院1991年9月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依据该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都要求当事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书不提供该认定书的不予受理。由此形成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理过程中事实上的“责任认定程序前置”。但是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上述规定进行了修正。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与办法相比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显淡化了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该机关所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要证据”。换言之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处理交通事故固然可以以此为依据若没有该认定书而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同样也是可以的。根据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只要符合该条规定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四个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当时没报警但是只要你能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可以就此确认当事人的责任那么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诉权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现在轻微事故私了的情况较多如草率私了自行撤离现场后责任方不履行义务受害方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又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受害方可能会丧失诉权。正确的做法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私了协议上一定要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对损害赔偿协商处理内容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如果责任方不履行义务则受害方可以依据协议书要求交通事故认定部门进行认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