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受害人能否获得加害人赔偿
导读:
但是如果受害人所投保的是财产损害险那么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害人从交通事故责任人那里已经获得赔偿的就不能够再主张保险赔偿了。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那么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受害人能否获得加害人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是如果受害人所投保的是财产损害险那么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害人从交通事故责任人那里已经获得赔偿的就不能够再主张保险赔偿了。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关于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受害人能否获得加害人赔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是如果受害人所投保的是财产损害险那么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害人从交通事故责任人那里已经获得赔偿的就不能够再主张保险赔偿了。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可见在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中因第三者造成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最终取得的赔偿总额不得高于其实际遭受的损失额即被保险人至多只能得到的一份赔偿而不能得到双份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