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哪些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导读:
组织形式根据2009年2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的规定有所变化第六十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第六十九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那么存在哪些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组织形式根据2009年2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的规定有所变化第六十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第六十九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关于存在哪些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组织形式
根据2009年2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的规定有所变化
第六十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九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