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
导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对于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