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办

导读: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办法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不服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司法实践中法院无权变更或者撤销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后予以救济。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办法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不服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司法实践中法院无权变更或者撤销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后予以救济。关于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办法
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不服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实践中因重、特大交通事故有严格的备案程序在基层事故处理单位对事故处理时已经渗透了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意见因此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下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如果要提出复核就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事故处理之错误。
其实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来讲另外还有一种救济手段即通过向法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对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做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司法实践中法院无权变更或者撤销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诉讼过程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并决定取舍以此来判决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三、信访程序获得救济
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信访程序获得救济。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做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后予以救济。所以信访存在成本高、效率低当事人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小的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