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赔偿费被儿媳领走,父母要钱
导读:
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事故方一次性赔偿的68万元全部被儿媳领走泾阳县一对七旬将儿媳告上法庭。经调解儿媳给两位老人共20万元。当年12月9日泾阳县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卫某无责任。然而作出事故认定前一天双方在泾阳县交警队达成赔偿协议由事故方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68万元随后赔偿款全部被卫某的妻子领走。得知此情况后卫某父母通过村干部调解赔偿金分配无果。3月9日年过七旬的卫傅与老伴在痛失爱子之余将儿媳告上法庭。办案法官介绍卫傅有3个儿子遭遇不幸的是今年50岁的老二。卫傅儿媳认为她的丈夫已经去世留下两个女儿其中一个还未出嫁用钱的地方比较多。那么事故赔偿费被儿媳领走,父母要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事故方一次性赔偿的68万元全部被儿媳领走泾阳县一对七旬将儿媳告上法庭。经调解儿媳给两位老人共20万元。当年12月9日泾阳县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卫某无责任。然而作出事故认定前一天双方在泾阳县交警队达成赔偿协议由事故方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68万元随后赔偿款全部被卫某的妻子领走。得知此情况后卫某父母通过村干部调解赔偿金分配无果。3月9日年过七旬的卫傅与老伴在痛失爱子之余将儿媳告上法庭。办案法官介绍卫傅有3个儿子遭遇不幸的是今年50岁的老二。卫傅儿媳认为她的丈夫已经去世留下两个女儿其中一个还未出嫁用钱的地方比较多。关于事故赔偿费被儿媳领走,父母要钱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事故方一次性赔偿的68万元全部被儿媳领走泾阳县一对七旬将儿媳告上法庭。经调解儿媳给两位老人共20万元。
去年11月30日上午9时许家住泾阳县的卫某驾驶大货车行至咸旬高速泾阳县桥底段时一辆客运大巴与其所驾车辆相撞导致卫某当场死亡。当年12月9日泾阳县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卫某无责任。然而作出事故认定前一天双方在泾阳县交警队达成赔偿协议由事故方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68万元随后赔偿款全部被卫某的妻子领走。
得知此情况后卫某父母通过村干部调解赔偿金分配无果。3月9日年过七旬的卫傅与老伴在痛失爱子之余将儿媳告上法庭。4月11日泾阳县人民法院桥底法庭对共有物分割纠纷进行庭前调解。办案法官介绍卫傅有3个儿子遭遇不幸的是今年50岁的老二。卫傅儿媳认为她的丈夫已经去世留下两个女儿其中一个还未出嫁用钱的地方比较多。不过老人需要什么物品她可以帮忙购买。
“他们都有继承权。”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卫某的妻子给两位老人20万元。为了使调解结果尽快落实第二天法庭在银行见证转账过程双方领取了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