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失踪父母对儿媳管理财产有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导读:
一儿子失踪父母对儿媳管理财产有意见的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宣告失踪。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那么儿子失踪父母对儿媳管理财产有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儿子失踪父母对儿媳管理财产有意见的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宣告失踪。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关于儿子失踪父母对儿媳管理财产有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儿子失踪父母对儿媳管理财产有意见的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宣告失踪时限是多久?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根据本条规定非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宣告失踪。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从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次日起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利害关系人包括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近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