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争议

导读:
如交通事故处理长时间未结束或交通管理部门一直未进行调解当事人的诉权并不受影响法院可直接受理。无过错原则只针对“机动车方”并不包括“机动车方内部”如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实际所有人、借用人、承包租赁人等的责任承担。“机动车方内部”原则上仍应以交通事故责任者为承担主体同时为体现危险责任及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律其他主体应基于如下原则承担代付、垫付或连带责任谁从汽车驾驶中获取利益或支配汽车行驶谁对事故发生有过错或风险责任如为共同责任则是否有意识联络或虽无意识联络但责任是否难以分清。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争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交通事故处理长时间未结束或交通管理部门一直未进行调解当事人的诉权并不受影响法院可直接受理。无过错原则只针对“机动车方”并不包括“机动车方内部”如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实际所有人、借用人、承包租赁人等的责任承担。“机动车方内部”原则上仍应以交通事故责任者为承担主体同时为体现危险责任及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律其他主体应基于如下原则承担代付、垫付或连带责任谁从汽车驾驶中获取利益或支配汽车行驶谁对事故发生有过错或风险责任如为共同责任则是否有意识联络或虽无意识联络但责任是否难以分清。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争议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如交通事故处理长时间未结束或交通管理部门一直未进行调解当事人的诉权并不受影响法院可直接受理。
无过错原则只针对“机动车方”并不包括“机动车方内部”如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实际所有人、借用人、承包租赁人等的责任承担。“机动车方内部”原则上仍应以交通事故责任者为承担主体同时为体现危险责任及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律其他主体应基于如下原则承担代付、垫付或连带责任
(1)谁从汽车驾驶中获取利益或支配汽车行驶
(2)谁对事故发生有过错或风险责任如为共同责任则是否有意识联络或虽无意识联络但责任是否难以分清。
比如受雇人借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受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应基于产生危险且与雇佣人的特殊关系承担垫付责任如雇佣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则所有人因其支配权被隔断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如雇佣人未经所有人知晓而擅自借与他人使用借用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则所有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原因为
(1)因所有人不享有任何利益也无实际控制之可能类似的如初始登记所有人出卖车辆但未过户
(2)借用为合法民事关系所有人的支配权已被合法民事关系所阻断类似的如质押、汽车修理等
(3)借用人与所有者无主观或客观之联系类似的如盗窃、偷用等。令人不安的是现实中总是弥漫着让所有人承担责任的“劫富济贫”思想这种片面理解危险责任使他人承担毫无联系、莫名其妙责任的侠义行为是没有法理依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