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在使用中应注意什么
导读:
所谓事故认定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交警部门在划分事故责任时却以该车人货混装为由认定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并追究林某的刑事责任。笔者认为此案中交警部门认定欠妥人货混装确实违反了交通法规应该被行政处罚但本案中人货混装并不会必然导致事故发生以及小孩的死亡如果说车厢内那个人出事我们或许可以说与人货混装有一定联系但小孩的爬车被摔显然是林某所无法预料和防范的在本案中即使没有人货混装也不能避免小孩的死亡因此林某的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并没有必然联系。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在使用中应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所谓事故认定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交警部门在划分事故责任时却以该车人货混装为由认定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并追究林某的刑事责任。笔者认为此案中交警部门认定欠妥人货混装确实违反了交通法规应该被行政处罚但本案中人货混装并不会必然导致事故发生以及小孩的死亡如果说车厢内那个人出事我们或许可以说与人货混装有一定联系但小孩的爬车被摔显然是林某所无法预料和防范的在本案中即使没有人货混装也不能避免小孩的死亡因此林某的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并没有必然联系。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在使用中应注意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违章行为与事故的认定没有必然的联系有违章行为并非必然要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承担责任。
所谓事故认定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要确定当事人承担事故责任首先要确定他是否有违章行为其次还要确定违章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必然的联系以及影响力的大小。因此有违章行为并不必然要承担事故责任。
如某案例林某驾驶汽车装运石块(车厢内坐有一人)经过一县级公路时因车速较慢一放学小孩欲爬上该车不小心摔下来被碾压致死。交警部门在划分事故责任时却以该车人货混装为由认定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并追究林某的刑事责任。笔者认为此案中交警部门认定欠妥人货混装确实违反了交通法规应该被行政处罚但本案中人货混装并不会必然导致事故发生以及小孩的死亡如果说车厢内那个人出事我们或许可以说与人货混装有一定联系但小孩的爬车被摔显然是林某所无法预料和防范的在本案中即使没有人货混装也不能避免小孩的死亡因此林某的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并没有必然联系。
但现实中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碰撞事故中交警部门往往人为地牵强附会地寻找机动车的违章行为以此加大了机动车应负的责任除了认为相对于高速行驶的机动车而言非机动车、行人处于弱者的地位有同情弱者的感情因素外还与当前对肇事机动车赔偿原则有关。我国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只有被保险人致人损害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赔偿金的责任。因此相对于没有赔偿能力的非机动车、行人而言加大机动车的责任意味着机动车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由保险公司给付更多的保险赔偿金。而肇事司机出于对被害人的同情明知事故认定有误也不作申辩何况大部分赔偿金是由保险公司支付。因此作为公诉机关在审查交通肇事罪案中必须改变过去完全依赖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来指控犯罪的做法从观念上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普通证据来看以事实为依据以道路交通法规为准绳结合现场勘查笔录、事故现场图、询问笔录等原始材料对其加以审查判断看其认定是否合理合法。这样一方面可以及时给当事人提供公正的救济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庭审过于被动。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并非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
一直以来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确定当事人双方责任大小的主要依据该依据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较一般的鉴定结论该认定具有帝王证据的效力。法院在裁决当事人责任时依照该认定结论分配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如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就要承担全部损失的60—80如果负同等责任则承担全部损失的50。
在审判过程中很少有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结论的异议能够得到法庭的采纳。事实上机动车作为一种高度危险工具在其运行中客观上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构成一种威胁如果均按以责论处实行过错责任甚至“撞了白撞”实际上是以一部分人的健康权、生命权作为整顿交通秩序的代价这是对我国宪法的公然违背法律不能对本已受害的非机动车一方及行人毫无保护从而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同时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人应认识到与行人负有不同程度的注意义务这是机动车驾驶人最起码的素质要求。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原则上应该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关于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的规定处理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这一点在新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就算事故认定中机动车没有责任、非机动车和行人负全责机动车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即使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违章行为是重大过失而机动车驾驶人又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也只是可以减轻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而不是免除。除非事故是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才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规定不仅否定了“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的说法同时还改变人们“事故责任划分就等于赔偿责任划分”的习惯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