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抢救死亡处理鉴定流程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31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对交通事故死亡鉴定的主体资格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还没有明确规定。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那么交通事故抢救死亡处理鉴定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31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对交通事故死亡鉴定的主体资格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还没有明确规定。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关于交通事故抢救死亡处理鉴定流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抢救死亡处理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发生后进行死亡鉴定可能会出现如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当场死亡由法医到现场检查尸体检查死者受伤部位、受伤具体情况及死亡原因并当场摄影或拍照写出鉴定材料。
另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在事故发生现场受重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诊断书。在对尸体进行检验时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
但若需要对事故当场死亡的人员进行尸体检验时可在事故现场由检验人员直接进行。在检验时应检查死者的身长、体格发育、受伤部位、种类、形状、位置等在进行检验时应做好检验记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31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
同时规定若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的必须事先取得死者家属的同意并且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尸体检验。
但若是无名尸体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交通事故死亡鉴定的主体资格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还没有明确规定。
对交通事故中当场死亡的人员进行的死亡鉴定一般由法医进行若没有法医可由具备相应医学知识的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民警按照我国医学学术上确定的死亡标准来确定交通事故现场当事人是否死亡。
另外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二、交通事故抢救费用谁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将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的救助义务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的支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由于受保险性质的限制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不超过被保险人投保的责任限额。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2、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3、肇事车辆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