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结案吗
导读:
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而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结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而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结案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结案吗
不是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而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