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卖车辆未通知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

导读:
2010年3月李某向王某购买了某小型货车一辆并办理了车辆所有权变更手续将车辆及相关的材料进行了移交但并未通知保险公司也未办理保险批改手续。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与李某不存在保险合同关系为由拒绝理赔。蔡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计10万余元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本案的争议焦点李某向王某购买车辆在未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保险变更登记的情形下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也就是说李某对该车是否享有保险利益笔者认为本案中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自身的保险责任理由如下首先受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那么转卖车辆未通知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10年3月李某向王某购买了某小型货车一辆并办理了车辆所有权变更手续将车辆及相关的材料进行了移交但并未通知保险公司也未办理保险批改手续。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与李某不存在保险合同关系为由拒绝理赔。蔡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计10万余元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本案的争议焦点李某向王某购买车辆在未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保险变更登记的情形下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也就是说李某对该车是否享有保险利益笔者认为本案中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自身的保险责任理由如下首先受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关于转卖车辆未通知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10年3月李某向王某购买了某小型货车一辆并办理了车辆所有权变更手续将车辆及相关的材料进行了移交但并未通知保险公司也未办理保险批改手续。2010年5月李某驾驶小货车与蔡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双方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蔡某负次要责任。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与李某不存在保险合同关系为由拒绝理赔。蔡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计10万余元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本案的争议焦点
李某向王某购买车辆在未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保险变更登记的情形下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也就是说李某对该车是否享有保险利益笔者认为本案中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自身的保险责任理由如下
首先受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根据该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受让人即享有车辆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李某受让车辆虽然没有履行保险变更手续但保险标的转让只是变更了所有权人其车辆用途和危险系数没有变化受让人继续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在车辆发生事故时应继续享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仍然发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其次本案保险车辆的用途和危险程度并未变化。机动车保险合同的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强制性保险保险责任自动产生无需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人不能随意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保险法规定保险车辆转让保险合同需要变更但并没有规定保险合同未作变更保险人可以因此解除保险合同或不承担保险责任只是说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李某受让保险车辆未办理保险变更虽存在履行保险合同的缺陷但在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保险车辆的用途并未变化危险程度并未增加因此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也没有变化不履行通知义务并不能构成保险人免责的法定事由。
再次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功能是保护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具有社会公益性。王某已经实际交付了车辆受让人李某对该车辆也已占有、使用、收益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的规定已经成为风险的真正负担者。对于原车主王某而言车辆价值的减损或者灭失对其都没有利益可言而受让人李某在承担风险的同时应该享有保险权利故保险公司仍应在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限额内承担理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