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行驶禁止哪些行为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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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速公路上行驶禁止哪些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禁止的行为包括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禁止倒车、逆行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