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人跳车被碾伤责任怎么承担
导读:
乘车人跳车被碾伤责任如何承担案情回顾乘车人跳车被碾伤被告包新为皖KA3号重型厢式货车的实际车主基于2007年起将该车挂靠在被告路运汽车队处营运。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原告吴友跳车前基属于车上人员但在其离开车车辆进入地面之后其身份随即发生了变化不再属于车上人员范畴为此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由被告包承担原告损失的75。而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受害人吴已从车上坠落至地上其与该车的关系性质发生的变化其身体处于车下受到了车辆碾压受伤身份已经转化为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应按第三者责任理赔。那么乘车人跳车被碾伤责任怎么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乘车人跳车被碾伤责任如何承担案情回顾乘车人跳车被碾伤被告包新为皖KA3号重型厢式货车的实际车主基于2007年起将该车挂靠在被告路运汽车队处营运。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原告吴友跳车前基属于车上人员但在其离开车车辆进入地面之后其身份随即发生了变化不再属于车上人员范畴为此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由被告包承担原告损失的75。而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受害人吴已从车上坠落至地上其与该车的关系性质发生的变化其身体处于车下受到了车辆碾压受伤身份已经转化为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应按第三者责任理赔。关于乘车人跳车被碾伤责任怎么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乘车人跳车被碾伤责任如何承担
案情回顾乘车人跳车被碾伤
被告包新为皖KA3号重型厢式货车的实际车主基于2007年起将该车挂靠在被告路运汽车队处营运。2011年被告驾驶该车(车内乘有吴、包)从温岭行驶杭州途经上三高速公路往上虞方向车辆起火原告吴坠车倒地后右上肢被碾伤造成皖NA3号重型厢车损坏、路产损失及吴受伤的交通事故原告受伤后送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五级伤残因赔偿问题原告起诉被告包新和中国阜阳中心支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偿超出限额部分由被告包新承担。
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原告吴友跳车前基属于车上人员但在其离开车车辆进入地面之后其身份随即发生了变化不再属于车上人员范畴为此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由被告包承担原告损失的75。
律师说法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如何认定
本案的焦点是原告吴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身份是车人员还是第三者?
根据中国保监会机动车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的规定和保险行业惯例及保险理论通说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被保险人和保险车辆上的人员以外因保险车辆意外事故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第三人。
何谓车上人员?根据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是否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这上为依据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车下人员”。由于“车上人员”与‘第三者’身份可因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转化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确定优为重要。发生交通事故意外的瞬间也即受到伤害的瞬间而并非危险来临的瞬间。
本案中交通事故由车辆起火引发即车辆起火审引发本交通事故的危险。虽在起火时受害人吴还在车上但本案事故发生的时间点应当是“车辆碾压受害人吴”之时。而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受害人吴已从车上坠落至地上其与该车的关系性质发生的变化其身体处于车下受到了车辆碾压受伤身份已经转化为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应按第三者责任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