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后有异议超过了三天怎么办
导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交通事故认定后有异议超过了三天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后有异议超过了三天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认定后有异议超过了三天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超过三天不能申请复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该怎么办
1、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2、在实践中交通大队的上一级交管部门是指各地市级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很少对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变更或撤销决定的。
3、代理人要求法院依据职权对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