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疲劳驾驶重点营运车辆怎么认定和处罚
导读: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那么对疲劳驾驶重点营运车辆怎么认定和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关于对疲劳驾驶重点营运车辆怎么认定和处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对疲劳驾驶重点营运车辆怎么认定和处罚
1.定义疲劳驾驶重点运营车辆是指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2.认定①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②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3.处罚一般是扣12分并处罚款。
二、构成交通事故的因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三、重点营运车辆认定和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