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公安定责方式是什么

导读: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那么重大交通事故公安定责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关于重大交通事故公安定责方式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重大交通事故公安定责方式是什么
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可以划分为以下类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