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还债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导读:
债务人不还债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一、司法实务中债权人起诉借款的夫妻一方还款法院如判决支持其诉请在执行程序中法院未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若债权人另行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债权人以债务人及其配偶为被告提起诉讼的即使债务人配偶一方不是合同当事人立案部门一般也应准许。那么债务人不还债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不还债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一、司法实务中债权人起诉借款的夫妻一方还款法院如判决支持其诉请在执行程序中法院未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若债权人另行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债权人以债务人及其配偶为被告提起诉讼的即使债务人配偶一方不是合同当事人立案部门一般也应准许。关于债务人不还债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不还债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司法实务中债权人起诉借款的夫妻一方还款法院如判决支持其诉请在执行程序中法院未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若债权人另行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债权人以债务人及其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为被告提起诉讼的即使债务人配偶一方不是合同当事人立案部门一般也应准许。
(二)审理案件时对当事人追加债务人配偶为案件当事人的申请一般应予准许并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作出认定、处理。债权人仅以债务人为被告起诉并胜诉后又诉请债务人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的审判部门应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作出认定、处理。
(三)执行中申请人申请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且该债务形成与债务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执行部门一般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并裁定追加对符合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难以推定为共同债务的可引导申请人起诉被执行人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立案部门一般应予准许。
二、对于前述债务法院执行机构如何判断其债务性质则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下
(一)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
(二)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
(三)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作出不予追加决定
2、须另行诉讼确定债务性质的作出不予处理决定
3、除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和执行中不直接判断债务性质的情形外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三、在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的认定时哪些情形执行机构应通过听证审查认定为个人债务呢在实务中对于执行依据中未明确认定债务性质申请执行人又提出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申请的案件执行机构在听证审查中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个人债务性质及范围进行认定。
根据婚姻法第19条、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中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
(一)申请执行人认可该债务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
(二)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该债务形成于被执行人婚姻关系依法解除之后的
(三)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申请执行人知晓被执行人夫妻间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
(四)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