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企业债务职工集资款能有限吗

导读:
虽然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06年8月27日颁布2007年6月1日施行其中对对职工的集资款没有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在2002年高法规定没有宣布废止或者没有出现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的情况下其中的中关于处理破产企业职工集资款的规定继续适用。那么处置企业债务职工集资款能有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虽然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06年8月27日颁布2007年6月1日施行其中对对职工的集资款没有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在2002年高法规定没有宣布废止或者没有出现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的情况下其中的中关于处理破产企业职工集资款的规定继续适用。关于处置企业债务职工集资款能有限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处置企业债务职工集资款能有限吗
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该集体款属于企业向职业的借款则职工应当去申报债权如果该集体款以职工股的形式则无权要求返还建议来电咨询。
二、法律规定
依据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作为第一顺序清偿。虽然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于2006年8月27日颁布2007年6月1日施行其中对对职工的集资款没有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在2002年高法规定没有宣布废止或者没有出现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的情况下其中的中关于处理破产企业职工集资款的规定继续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