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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2022.01.30742人阅读
导读:

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家庭成员间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夫妻间的财产权基于劳动关系领取的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一般涉及婚姻、继承、收养、劳动等与身份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财产权。那么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家庭成员间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夫妻间的财产权基于劳动关系领取的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一般涉及婚姻、继承、收养、劳动等与身份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财产权。关于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荣誉权、亲属权等。

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

家庭成员间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夫妻间的财产权基于劳动关系领取的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一般涉及婚姻、继承、收养、劳动等与身份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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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有哪些

    内容: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家庭成员间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夫妻间的财产权基于劳动关系领取的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一般涉及婚姻、继承、收养、劳动等与身份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财产权。那么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3074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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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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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抵销的法律要点是怎么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务抵销的法律要点是怎么样的

    内容: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那么债务抵销的法律要点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22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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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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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是:一般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需要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以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来负担该债务;以及该债务需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哪些债务是不得抵消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哪些债务是不得抵消的?

    内容: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需要法律的明文规定,因故意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为抵消;法律禁止扣押的债权,如劳动报酬、抚恤金等,债务人不得主张抵消;约定应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第三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对于债权人享有债权而主张抵消,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按约向第三人履行时,债务人也不得以第三人对自己负有债务而主张抵消。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那么哪些债务是不得抵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49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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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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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加入的性质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加入的性质

    内容:这无疑将打击第三人的积极性,且不符合公平正义的法治观念。债务加入关系中的第三人的加入是一种法律行为,且第三人在主观上具有使债务人受益的意思表示,故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债务加入的第三人与保证关系的保证人均出于与原债务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为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而使债务人受益,并单方面地增加了自己的义务。那么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加入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97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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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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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2.诺成行为。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3.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保证具有什么法律性质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保证具有什么法律性质

    内容:保证债务与主合同债务毕竟属于两个债务,它们的范围和强度当然可以有差异,但是,因保证债务具有附从性,故不得超过主合同债务的范围和强度。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基于保证合同所发生的抗辩权,保证人可以单独行使。在一般保证中,先由主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只有在对其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无效果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具有什么法律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859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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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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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需要具有哪些法律性质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保证需要具有哪些法律性质

    内容:保证需要具有哪些法律性质一、附从性保证的附从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成立上的附从性。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无效果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不存在上述履行的前后限制,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保证需要具有哪些法律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846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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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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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 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

    内容: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那么债务关系中约定抵销法律如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866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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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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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债务转让追索的规定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对债务转让追索的规定有哪些

    内容:对债务转让追索的规定有哪些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债务转移是需要债权人的同意的,故而一定要存在一种有效形式的协议,这个协议是符合一般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规定的,并且是反映了三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是有效的、不可撤销的一个合同。缺少以上任何一项都不能作为债务转移,这个也是债务转移的必备要件。这个是债务转移的前提。那些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是不能转移的,当事人特别约定的以及法律直接规定的不得转移的都不能转移。那么对债务转让追索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84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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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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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筑房产的权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用益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 一般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内容:关于免除的性质有不同的学说,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契约。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1、免除为无偿行为2、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946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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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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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般是债权人。债务人如果具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但以其债权为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电话催收具有哪些特别性质?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电话催收具有哪些特别性质?

    内容:随着我国现金贷的强势崛起,各类账款开始出现大量的逾期现象,催收作为资产风险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显得尤为重要,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电话催收具有哪些特别性质?电话催收的时效性电话催收的效果具有一定的实效性,一般都是在债务刚逾期或即将过期的前提下进行效果最好。电话催收员在与债务人初步沟通后,需要将所获得的债务人详细信息,包括债务人的最新联络方式、债务人的还款意愿、承诺还款时间和金额等等,忠实地记录在资易通日蚀催收系统中。那么电话催收具有哪些特别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42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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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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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的性质以及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离婚协议的性质以及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内容:离婚协议的含义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那么离婚协议的性质以及具有哪些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229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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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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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人身和专属性有关的债权债务是遗产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与人身和专属性有关的债权债务是遗产吗

    内容:与人身和专属性有关的债权债务是遗产吗与人身有关专属性财产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这种性质决定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给付期间对生存的接受给付权利人必须为给付不给付的构成违约权利人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但如权利人死亡就给付义务人尚未给付的部分不能构成权利人的遗产权利人的请求权也不能继承移转给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即权利随权利人生存而存在随权利人死亡而消灭。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亲属应得的抚恤金也不属于遗产。遗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那么与人身和专属性有关的债权债务是遗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2553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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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债权具有的法律特征是:债务债权具有相对性;一般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而形成的;以及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的性质及申报的要求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的性质及申报的要求

    内容: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的性质及申报的要求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债务人来说为共益债务,在债权人即为共益债权。所谓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共益债权申报的要求对于共益债权是否申报,破产法没有规定。债权人认为其享有共益债权的,同样要申报,如果管理人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认共益债权的数额,从而在破产程序中清偿。其次,共益债权不具有劳动债权和破产费用的确定性。那么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的性质及申报的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64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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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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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务抵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内容:债务抵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那么债务抵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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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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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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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债务相互抵消指的是什么

    内容:债权债务相互抵消指的是什么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那么债权债务相互抵消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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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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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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