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抵消何时生效
导读:
债权债务抵消何时生效只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即可生效。抵消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消问题。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必须合法有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消否则无异于强迫对方履行自然债务。如果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就可用作抵消。在此场合可认为债务人抛弃了时效利益。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消。不过自动债权未定清偿期的只要债权人给债务人以宽限期宽限期满即可抵消。那么债权债务抵消何时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抵消何时生效只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即可生效。抵消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消问题。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必须合法有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消否则无异于强迫对方履行自然债务。如果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就可用作抵消。在此场合可认为债务人抛弃了时效利益。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消。不过自动债权未定清偿期的只要债权人给债务人以宽限期宽限期满即可抵消。关于债权债务抵消何时生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债务抵消何时生效
只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即可生效。
(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消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消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于对方既负有债务同时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消问题。
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必须合法有效。任何一个债权债务的原因行为(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时其债权不能有效存在故当然不能抵消。合同得撤销时债权是否可抵消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引起主动债权的合同得撤销时在撤销前其债权为有效因而仍得抵消嗣后如被撤销则与自始无效同其抵消也成为无效从而被抵消之债权仍旧存在并不消灭。被动债权据以产生的合同得撤销时如抵消权人(撤销权人)知其得为撤销并仍为抵消则可以认为他已抛弃撤销权其抵消应为有效如其不知得为撤销则仍可行使撤销权一经撤销与自始无效同其抵消即为无效。
在附条件的债权中如所附条件为停止条件在条件成就前债权尚不发生效力自不得为抵消。如其为解除条件则条件成就前债权为有效存在故得为抵消且条件成就并无溯及力因而行使抵消权后条件成就时抵消仍为有效。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消否则无异于强迫对方履行自然债务。如果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就可用作抵消。在此场合可认为债务人抛弃了时效利益。
附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债权不得以之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消否则即为剥夺对方的抗辩权。但如其作为被动债权则可认为抵消权人已抛弃同时履行抗辩权此时以之为抵消当无不可。
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消。因为一方面此时仅一方当事人能够主张抵消而对方则无此权利有失公平另一方面第三人的债权对其债权人关系甚大如允许用作抵消则可能损及第三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可作为例外的是连带债务人以其他连带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债权就其应分担部分为限得主张抵消。债权让与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得向债权受让人主张抵消。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保证人得主张抵消。
(二)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相同
所谓给付种类相同合同法称为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是指可以一方的给付清偿对方的债权。正因为如此抵消通常在金钱债务或代替物债务以及其他种类物的债务中适用较多。双方当事人的给付物的种类虽然相同但品质不同时例如甲级刀鱼和乙级刀鱼原则上不允许抵消但允许以甲级刀鱼的给付抵消乙级刀鱼的给付。以特定物为给付物时即使双方的给付物属于同一种类也不允许抵消。但是在双方当事人均以同一物为给付物时仍属同一种类的给付可以抵消。例如甲有向乙请求交付某特定物的债权同时对于丙负有交付该物的债务嗣后在继承丙的遗产的场合就发生这种抵消。当事人一方的给付物为特定物对方的给付物为同种类的不特定物因二者不是同种类的给付不允许以种类债权对特定债权抵消但允许以特定债权抵消种类债权。在双方当事人的债权皆为种类债权但种类的范围有广有狭时范围狭的种类债权对于范围广的种类债权可以抵消范围广的种类债权对于范围狭的种类债权则不允许抵消。因为在后者其给付的种类不同一。在双方的债权或者一方的债权为选择债权场合如果依选择权行使的结果是给付种类相同就允许抵消。应指出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消。
(三)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因债权人通常仅在清偿期届至时才可以现实地请求清偿。若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消的话就等于在清偿期前强制债务人清偿牺牲其期限利益显属不合理。所以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才允许抵消。不过自动债权未定清偿期的只要债权人给债务人以宽限期宽限期满即可抵消。
因债务人有权抛弃期限利益在无相反的规定或约定时债务人可以在清偿期前清偿。所以受动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也应允许抵消。
应该指出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已届清偿期也无论是否附有期限或解除条件均可抵消。
(四)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
所谓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是指依给付的性质如果允许抵消就不能达到合同目的(合同法第99条第1款但书)。例如法院决定扣留、提取劳动收入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的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保留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再如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消侵权赔偿损失违约金债务不得自行以扣发款等方式作为充抵等。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