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债务超时效还需要还吗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那么企业拆迁债务超时效还需要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关于企业拆迁债务超时效还需要还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企业拆迁债务超时效还需要还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拆迁时企业的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可以继续主张权利但如果因过了诉讼时效而败诉的企业不需要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企业拆迁有什么补偿
1、房产价值赔偿
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2、设备设施赔偿
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
3、停产停业赔偿
停产停业赔偿方面在国内处理上有不同标准。有些省份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没有赔偿。属于可以协商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