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后之前的保全是否还有效

导读: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那么债务重组后之前的保全是否还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关于债务重组后之前的保全是否还有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债务重组后之前的保全是否还有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所以进行债务重组后之前申请的财产保全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5、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6、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