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整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那么企业重整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关于企业重整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企业重整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破产重整前的债务也是破产债务按破产重整计划的约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二、破产程序的步骤具体有哪些
1、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
2、宣告程序
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
3、进行程序
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报明债权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4、终结程序
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
5、复权程序
复权是恢复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被限制的各种权利。破产人的权利是否受限制各国破产法规定不同如法国采取惩戒主义限制破产人的各种公私权利德国采取非惩戒主义不限制破产人身份上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