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债权债务是否可以抵消
导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销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那么民法典债权债务是否可以抵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销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关于民法典债权债务是否可以抵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债权债务是否可以抵消
在法律规定条件下债权债务是可以进行抵消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债权债务抵销的要件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销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销。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不得用于抵销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a)性质上不得抵销。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b)法律规定不得抵销。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销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c)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