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是什么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按照此规定涉高利放贷的民间借贷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在民法典公布之前有关高利贷的规范大多通过司法解释体现并未有从立法层面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对于高利贷的原则性绝对禁止将是首次出现在民法条文中既顺应了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打击高利放贷的呼声也显示了国家对于高利贷的绝对打击决心。那么民法典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按照此规定涉高利放贷的民间借贷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在民法典公布之前有关高利贷的规范大多通过司法解释体现并未有从立法层面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对于高利贷的原则性绝对禁止将是首次出现在民法条文中既顺应了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打击高利放贷的呼声也显示了国家对于高利贷的绝对打击决心。关于民法典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二、高利放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规定禁止通过民间借贷合同高利放贷。按照此规定涉高利放贷的民间借贷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在民法典公布之前有关高利贷的规范大多通过司法解释体现并未有从立法层面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对于高利贷的原则性绝对禁止将是首次出现在民法条文中既顺应了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打击高利放贷的呼声也显示了国家对于高利贷的绝对打击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