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未按期限还款怎么办
导读:
借款人未按期限还款怎么办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贷款人而言这种利益的损害即表现为利息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借款人未按期限还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人未按期限还款怎么办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贷款人而言这种利益的损害即表现为利息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关于借款人未按期限还款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人未按期限还款怎么办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贷款人而言这种利益的损害即表现为利息的损失。因此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
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就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即对于逾期借款金融机构在日利率万分之四至万分之六的幅度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违约金的性质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
我国民法典对违约金的规定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激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交易活动和经济流转。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即一般高于实际损失则无权请求减少这一方面是为了免除当事人举证的繁琐另一方面表明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约定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因此笔者同意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的观点。违约金既是一种责任形式又是一种独特的担保合同履行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拟违约的一方就会衡量其违约的后果如果约定了明显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尤其是违约金超过了因违约而带来的利益时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会在权衡利弊后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因此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且惩罚性越强担保效力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