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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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没有按时把钱给借款人是不是违约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出借人没有按时把钱给借款人是不是违约
内容:出借人没有按时把钱给借款人是不是违约是违约,出借人没有按时将钱还给借款人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出借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无论是不履行还是不完全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出借人没有按时把钱给借款人是不是违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742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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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内容: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为出借之初就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可以提供实物财产担保最好是房屋等不动产也可以提供人保即找一个有能力还钱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还要注意如果借贷双方未经担保人同意擅自对还款期限或借款利率重新约定的担保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另外不管是实物财产担保还是保证人信用保证担保都应签订书面的担保协议。那么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2571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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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借人是指把钱借给别人的人,也就是债权人。而借款人是指需要借钱、用钱的人,也就是债务人。在写借条的时候,特别要注意不能把债权债务关系写反,要注意中文的歧义。双方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在借款时需要签订借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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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时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时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如果明知他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出借的,该还款要求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那么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时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12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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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犯罪,出借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犯罪,出借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那么借款人犯罪,出借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752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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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内容:一.出借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那么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961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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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约定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时由出借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能否约定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时由出借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内容:能否约定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时由出借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案情2005年1月14日某养殖场因经营需要向孙群借款双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5万元月息为13.6。现在养殖场违反约定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则根据合同约定抵押物餐厅房屋应当归自己所有养殖场应当将餐厅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被告养殖场提出我方虽然与孙群约定以我方餐厅房屋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但是该抵押物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以房偿债的约定无效。所谓流质抵押条款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事先约定在债务清偿期届满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抵押权人所有。那么能否约定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时由出借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2543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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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许瑞林律师
借款人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内容:借款人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借款人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民间借贷同时约定了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条款,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时,是否需要同时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本案中,双方在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借款期间按月利率4%支付利息,并约定被告殷某若不能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及时还款,仍应按月利率4%向原告支付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关于原告主张的违约金,由于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因被告未及时还款而产生其它直接损失,根据损失补偿原则,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那么借款人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778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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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无力还债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无力还债怎么办
内容: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因此,如果借款人无力还债,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崔玉君律师2022.03.2295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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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迟迟不还款如何处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迟迟不还款如何处理
内容:《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欠条、借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两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李楠楠律师2022.04.1856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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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长期不向借款人催要借款有什么后果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出借人长期不向借款人催要借款有什么后果
内容:可能会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出借人的债权超过两年诉讼时效的,该债权失去了法律的保护。出借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及时催要或提醒借款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借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那么出借人长期不向借款人催要借款有什么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39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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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内容: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于是,在合同期内,胡-女士以借款人周某违约为由,双方对簿公堂。发生违约情况,胡-女士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和复利,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等。对胡-女士要求承担利息的诉请,因两项合计高于法律规定,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予以支持,支付利息18361元,但违约金的请求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18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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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对借款人起诉,该怎么确定起诉管辖地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出借人对借款人起诉,该怎么确定起诉管辖地
内容: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案件纠纷不同于其他案件的纠纷,借贷合同的履行形式在于出借人将出借款项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则须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向出借人偿还借款金额及利息。因此借款人可以其所在地对出借人提起诉讼。通过以上文章,出借人起诉借款人确定管辖地是相当重要的,看似与法律结果无关,但是却与实体法律结果及诉讼成本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催天下小编对出借人起诉确定管辖地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那么出借人对借款人起诉,该怎么确定起诉管辖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23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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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人处签了就是共同借款人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借款人处签了就是共同借款人吗
内容:据此可见,夫妻关系中的民间借贷共同借款人的认定,即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一、共债共签原则,即按照现行法规定,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借款合同、借据等债权凭证上签字的证明责任系出借人举证责任,民间借贷中的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借款目的或约定的借款目的,共同向同一债权人借款,这两人和债权人约定,这一共同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或按份承担到期还本付息的借贷的关系,4.借款意向达成后,共同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就债权的性质来约定,是按份债权还是共同债权。
龙珊律师2023.06.0992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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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是否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是否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
内容: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是否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可以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出借人将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视为已完成支付义务,至于借款人是否从第三人处取得借款,属于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另一层法律关系,与出借人无关。但委托关系仅在借款人与第三人内部发生效力,出借人不受委托关系的约束。可以看出,在借贷双方达成借款合意的情况下,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认定为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借款合同生效,借款人承担偿还到期债务的义务。那么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是否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882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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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区别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区别
内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区别在贷款中出借人其实就是提供资金的一方比如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就充当了出借人的角色当然出借人更多的是指在民间借贷中借出钱的一方借款人就是与出借人相对应的需要借钱的一方。作为出借人需要注意借款人是否有良好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意愿并且要做到留有存据最好能能有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的额度利息归还日期作为借款人需要正确估量自己的还款能力操持良好的还款记录。借款人的限制信息1)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2)告知义务。那么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3068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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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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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2评论 -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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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欠钱不还,不管你怎样去催,对方就是油盐不进,一直拖着不还。那么直接不用对他客气,去法院起诉就好! 借钱必须要写借条,金额太小或人品信得过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场可以有,必要时可以起到见证人的作用,若发生还款纠纷时可以作证人,帮助债权人维权。 借条必须按照标准借条写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周期,还款时间,月利率,逾期未还月利率约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对方逾期不还钱,还可以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计算利息,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借条是有效的书面证据,建议一式两份,双方不能篡改。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也都不愿意走诉讼程序,还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能用温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没有欠条,又没有其他证据,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证: 1、短信/聊天记录等——证实借款事实 2、录音录像 3、证人证言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150评论 -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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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没有写借条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让借钱的人补充打借条。 如果借钱的人承认有借钱的时候,而是现在没有钱还或者是有钱不想还,在这个时候,就要求对方补充打一份借条,把借钱的事情固定下来,这样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证据。 2、通过聊天等社交工具,让对方承认借钱的事。 在遇到对方耍赖的时候,可以以退为进称愿意给对方宽限,通过手机通话录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让对方承认又借钱的事情。 3、找知情人证实借钱的事。 借钱的时候有人在场,没有打借条相对要好办一些;借钱的时候没有人在场,可以通过对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来找证据,比如说对方使用借款时,向别人说从自己那里借过钱,这一块的证人还是比较难找的,因为基本都是借款人的利害关系人。 4、有证据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对方借款没有借条又不还钱的最终合法的处理途径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证据的情况下,要及时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钱。 诸如借条、转账记录等都是可以证明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现实生活之中,出借人可能仅有借条、或者是仅有转账记录,对于这些出借人只持有单一证据的情形,对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无疑是不利的,收集其他作证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是较为保险的办法。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2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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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 二审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姚平 49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