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那么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关于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
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纠纷过了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同意履行或者追认债务的可以认定重新确认债务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风险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