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债务重新确认抵押人是否担责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主合同约定的清偿期届满之前债务人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而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并不能因为抵押物的毁损灭失而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也就是说仅仅存在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不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法定理由。那么民法典债务重新确认抵押人是否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主合同约定的清偿期届满之前债务人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而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并不能因为抵押物的毁损灭失而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也就是说仅仅存在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不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法定理由。关于民法典债务重新确认抵押人是否担责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债务重新确认抵押人是否担责
债务重新确认后如果主债权债务有效的抵押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主债权债务无效的抵押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抵押物毁损灭失后怎么办
(一)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财产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为了担保债务到期能够得到清偿而设定的。审判实践中如果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抵押物毁损灭失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二)一般情况下由于抵押权得以行使的条件是主债合同约定的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债务。在主合同约定的清偿期届满之前债务人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时候债权人才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合同比如抵押物的毁损灭失导致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情形出现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而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并不能因为抵押物的毁损灭失而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也就是说仅仅存在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不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法定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