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务重组过的企业债务如何处理

导读:
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那么民法典中债务重组过的企业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关于民法典中债务重组过的企业债务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债务重组过的企业债务如何处理
民法典对债务重组过的企业债务如何处理没有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后企业债务按重组方案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