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务抵押的房子如何取消抵押
导读:
抵押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主债权因履行、抵消、免除等原因消灭抵押权也将随之消灭。但若债务系由第三人清偿则抵押权不因债务的消灭而消灭此时第三人为实现其追偿权得代位行使原债权人的抵押权。抵押权人以拍卖、变卖或折价等方式实现后无论主债权是否全部清偿抵押权均为消灭。在一物多抵的情形中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其他抵押权是否消灭视先次序抵押权人受偿后是否还有剩余价金可供分配而定。抵押物灭失抵押权自然消灭。那么民法典中债务抵押的房子如何取消抵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抵押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主债权因履行、抵消、免除等原因消灭抵押权也将随之消灭。但若债务系由第三人清偿则抵押权不因债务的消灭而消灭此时第三人为实现其追偿权得代位行使原债权人的抵押权。抵押权人以拍卖、变卖或折价等方式实现后无论主债权是否全部清偿抵押权均为消灭。在一物多抵的情形中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其他抵押权是否消灭视先次序抵押权人受偿后是否还有剩余价金可供分配而定。抵押物灭失抵押权自然消灭。关于民法典中债务抵押的房子如何取消抵押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债务抵押的房子如何取消抵押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清偿后债权就会消灭抵押人可以持债权消灭证明到登记机关注销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条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在建建筑物竣工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转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二、抵押权消灭的情形
1.主债权消灭。这是最常见的抵押权消灭原因。抵押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主债权因履行、抵消、免除等原因消灭抵押权也将随之消灭。但若债务系由第三人清偿则抵押权不因债务的消灭而消灭此时第三人为实现其追偿权得代位行使原债权人的抵押权。
2.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以拍卖、变卖或折价等方式实现后无论主债权是否全部清偿抵押权均为消灭。其未受清偿部分变为普通债权。在一物多抵的情形中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其他抵押权是否消灭视先次序抵押权人受偿后是否还有剩余价金可供分配而定。
3.抵押物灭失。抵押物灭失抵押权自然消灭。但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抵押物灭失后有残余物或残余价值的或因抵押物灭失而得有赔偿金、保险金、补偿费等时抵押权仍然继续存在。
4.抵押权存续期间届满。通说认为抵押权虽得不罹于主债权之消灭时效而消灭但从稳定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出发抵押权不得永续存在而应有一定存续期间该期间在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