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债务如何界定
导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的债务如何界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关于离婚的债务如何界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的债务如何界定
夫妻离婚时如果债务是双方共同签字的一方签字事后经对方追认或者一方签字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等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