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是否清查债务

导读: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那么股东变更是否清查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关于股东变更是否清查债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股东变更是否清查债务
股东变更的不需要查公司或者股东个人的债务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