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股权受让人是否承担之前债务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那么民法典中股权受让人是否承担之前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关于民法典中股权受让人是否承担之前债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股权受让人是否承担之前债务
股权受让人不知道股权转让人未履行出资责任受让股权后不承担公司债务而公司可以要求原股东承担出资责任如果股权受让人知情的公司可以要求受让人出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出资不实与出资不足有什么区别
1、出资不足是指公司发起人未按公司章程缴足货币财产。若发起人出资不足发起人就应当补充缴纳这相差的部分包括缴纳不足的货币、办理非货币财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从而使其出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相一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出资不实是指公司发起人所交付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于该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额之间的差额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就应当补足将这一差额足额交付给公司。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3、参考法条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