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抵押人之间如何分配债务
导读:
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四)、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没有行使权力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担保合同已经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那么民法典中抵押人之间如何分配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四)、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没有行使权力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担保合同已经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关于民法典中抵押人之间如何分配债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抵押人之间如何分配债务
抵押人以抵押的财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所以抵押人之间不存在债务分配的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的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签了担保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具体来说担保合同会因为下列几种情况而无效
(一)、主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是依附在主合同之上的如果原先的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担保合同自然无效。
(二)、担保合同的主体无效
是指签订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从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来说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标的物违反法律的规定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有些财产是禁止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物的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四)、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没有行使权力的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担保合同已经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